我正在和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司里的一个好人谈话。
他负责大型组织中大型团队的敏捷实施。
他们从敏捷(Scrum)培训和动手研讨会开始他们的团队。并从资深敏捷教练那里为每个团队提供教练。很难(简单来说,是由于克服了公司文化),但是他们正在进步。
他说过渡18到24个月后,他有两个重要的教训(对他自己而言)。
1.必须拥有专职的ScrumMaster。并发展他们。
2.必须有更好的产品负责人(和专职)。具体来说,一方面,必须让他们参加产品负责人课程。
还有很多其他需要修复和改进的事情(通常是这样)。但这是两个最大的教训。
他对产品负责人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我这样说:
“永远不要再执行100%-100%的规则!”
这是帕累托的戏’第80-20条规则。而且他所追求的目标与“最低限度功能集”的想法非常相似(例如,在“Software By Numbers”马克·丹尼(Mark Denne)。他不确定他们是否会成功执行80-20规则,但可以肯定他们可以停止执行100-100规则。
一些关键的,可行的想法,不是来自我,而是来自战someone中的某个人。也许它们对您有帮助。